一、截至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體情況
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額為30.6億元,其中: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3.9億元;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26.7億元。
(一)一般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一般債務限額總額3.9億元。
(二)專項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總額為26.7億元。
二、本次新增債務限額情況
根據地區《關于做好2024年自治區第六批地方政府債券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》(喀地財債〔2024〕6號)文件,下達喀什經濟開發區新增債務限額1.9億元,均為專項債券。
三、調整后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情況
按照上述新增債務限額下達核定后,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30.6億元。
(一)調整后一般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一般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3.9億元。
(二)調整后專項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26.7億元。
四、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余額情況
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余額為30.6億元,政府債務余額全部嚴格控制在限額30.6億元內。
(一)一般債務余額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一般債務余額為3.9億元。
(二)專項債務余額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專項債務余額為26.7億元。
五、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新增債券安排情況
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本次安排政府新增債券1.9億元。
(一)新增一般債券安排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安排新增一般債券0億元。
(二)新增專項債券安排情況。截止2024年8月底,喀什經濟開發區安排新增專項債券1.9億元,其中:安排規劃土地建設環保局1.5億元用于喀什經濟開發區臨空經濟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。安排喀什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0.4億元用于喀什綜合保稅區倉儲設施建設項目(二期)。
附件:1.1-1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一般債務限額、余額情況表
1-2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專項債務限額、余額情況表
1-3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、余額(含一般債務限額、余額和專項債務限額、余額)情況表
2. 截止2024年8月底喀什經濟開發區新增債券安排情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