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4-12-31 瀏覽次數: 【字體:大中小 】
一、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體情況
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額為50億元,其中:地方政府一般債務限額8.2億元;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41.8億元。
(一)一般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一般債務限額總額8.2億元。
(二)專項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總額為41.8億元。
二、本次新增債務限額情況
根據地區《關于做好2024年自治區第十一批地方政府債券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》(喀地財債〔2024〕15號)文件,下達喀什經濟開發區新增債務限額2.8億元,均為一般債券。
三、調整后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情況
按照上述新增債務限額下達核定后,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50億元。
(一)調整后一般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一般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8.2億元。
(二)調整后專項債務限額總額情況。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總額調整為41.8億元。
四、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余額情況
截至2024年12月20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債務余額為50億元,政府債務余額全部嚴格控制在限額50億元內。
(一)一般債務余額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一般債務余額為8.2億元。
(二)專項債務余額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專項債務余額為41.8億元。
五、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喀什經濟開發區新增債券安排情況
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本次安排政府新增債券2.8億元。
(一)新增一般債券安排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安排新增一般債券2.8億元,其中:安排規劃土地建設環保局2.6億元(喀什經濟開發區城東金融貿易區亞郎東一路道路建設項目(一期)0.1億元、喀什經濟開發區城東金融貿易區亞郎東二路道路建設項目(一期)0.4億元、喀什經濟開發區城東金融貿易區經七路道路建設項目(一期)0.1億元、喀什經濟開發區城東金融貿易區2022年大亞郎以西片區次干道和支路網道路及相關附屬設施項目2億元);安排城北加工產業發展服務中心0.2億元,均為喀什經濟開發區城北加工轉化區東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。
(二)新增專項債券安排情況。截至2024年12月25日前,喀什經濟開發區安排新增專項債券0億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