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2-05-24 瀏覽次數: 【字體:大中小 】
為了預防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發生及準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,保證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環境安全,根據生態環境部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發[2015]4號)要求。落實喀什經濟開發區環境應急工作,規范提高喀什經濟開發區環境污染事件處置能力,有效地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等有關規定。全面地開展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,以便積極地防止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、人民身體健康受到危害、社會經濟和人民財產受到損失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本應急預案經喀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制定,相關專家評審后,準予發布并實施。本預案自2022年5月15日起實施,進駐各企事業單位全體員工,均應嚴格遵守執行。現將該應急預案予以公示,咨詢公眾意見,詳見附件。本應急預案內容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。
喀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2022年5月15日
相關附件下載:喀什開發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(2020年版修訂)